發表文章

目前顯示的是 6月, 2015的文章

2015-6-15訂定高雄市立國民小學學校評鑑計畫第二次會議

圖片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 / 高雄市教師會 代表出席會議【情形報告表】 開會事由 訂定高雄市立國民小學學校評鑑計畫第二次會議 開會時間 2015年6月15日(一),下午2:00 開會地點 獅湖國小2樓會議室 主持人 教育局副局長戴淑芬 本會出席代表 任懷鳴老師 會議內容摘要 一、本次會議預定要討論「104~107學年高雄市立國民小學學校評鑑計畫」的「評鑑指標」,但與會人員對「評鑑計畫」仍有部份修正建議,確定修正如下: (一)針對「拾壹、評鑑結果處理/三、追蹤評鑑」,增訂「並將輔導結果送評鑑委員確認」。 (二)確認「現場評鑑之流程與時間分配」:1.簡介委員5分鐘。2.簡報20分鐘。3.實地參觀30分鐘。4.檢閱資料30分鐘。4.晤談教職員、學生、家長40分鐘。5.綜合座談25分鐘。 二、「評鑑指標」中之「評鑑具體內容」修正如下: 1.「2-4-3創新 研發 有效教學策略」改成「2-4-3創新 運用 有效教學策略」。(決議:通過。) 2.「2-5-3依評量結果 分析教學成效 進行教學省思」改成「2-5-3依評量結果進行教學省思」。(決議:通過。) 3.「 2-2-3專業學習社群 」併入「2-1-2研習與進修」。(決議:通過。) 4.「3-1-2學習落後、身心健康異常及特殊個案學童,相關人員能分析原因並採取補救措施」中, 刪除「學習落後」 。(決議:通過。) 本會訴求 1.會議資料並未事先送達,本會代表於會議當天早上親赴教育局索取才獲得,顯示教育局不重視此會議,本會表達強烈抗議。 2.本會於上次會議曾建議教育局「應釐清究竟是『指標』或『查核項目』」以及「『評鑑具體內容』應比照國中學校評鑑指標的敘寫方式(有較明確的標準)」,也經主席裁示;但本次會議所附內容,卻與上次一模一樣,隻字未改,顯示教育局的不認真,本會無法認同。 3.「評鑑指標」中之「評鑑具體內容」應「比照國中學校評鑑指標的敘寫方式」,指出較明確的「檢核標準」;不應由評鑑委員各自解讀,造成評鑑不公,受評學校也難以信服。 4.「檢核標準」應要有「操作性的標準」,而非針對「特定教育價值或教育理念」訂標準。 5.針對「評鑑指標」中之「評鑑具體內容」, 所有修正建議均為本會提出 ,其中有四項通過;但另一項建議~ 刪除「2-5-4每學年中能策劃班級成果展最少乙次」 ,卻因其他團體反對而未能通過。 備註 一、議程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