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問卷調查】公教退撫基金財務,您瞭解多少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的問卷調查--【公教退撫基金財務,您瞭解多少】,調查的回覆,有為數不少的教師夥伴填「不清楚」,身為退休權益的當事人,面對自己的退休制度,除了按時提繳退撫外,更要關心的是「基金財務狀況」,唯有勞方當事人愈清楚,越勇於發聲,才能逼著我們的雇主(政府)面對問題,我們的退休金愈有保障。 以下就對各題目,再給於一些說明,期待教師夥伴更能掌握自己的退休權益。 五、因112年初任公教人員改成個人專戶制,你清楚退撫基金因此「破產」年限提前嗎﹖ 七、你清楚退撫基金若要延後破產年限,政府每年需額外撥補多少經費嗎﹖ 對這兩題的理解是: 107年退撫條例修正時,分別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條例》第98條,均明定「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以後初任教職員者,其退撫制度由主管機關重行建立,並另以法律定之。」因此,考試院在111年起草112年初任公教人員新的退撫制度,並確認其制度為「個人專戶制」,經立法院通過,已於112/07/01起實施。 112年新制個人專戶制與目前原退撫制度(確定給付制)不同,112年之後原退撫基金將不會再有初任人員加入,相當於無新的提撥財源進入基金,原退撫基金就成了半封閉基金,基金參與人數將相對固定,而且整個基金運作將會是提撥人口漸漸減少,移向領取退休人口增多,因此過往已存有的潛藏負債就成了「可明確評估數字」。 依據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第8次精算報告(111/06公告)指出,倘112年初任公教人員不參加退撫基金,以精算結果基金財務用罄年限將提前至135年(公務人員)、133年(教育人員)。且依退撫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指出撥補金額,其估算公、教每年各需撥補100億元(撥補50年),方能彌平新人新制實施後的缺口;若要達退撫基金不破產,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每年分別需撥補285億元及236億元(撥補50年),足見情勢之嚴峻。公教退撫基金精算報告連結:https://reurl.cc/ymvkEy 若說106年改是「沒有依精算報告執行制度」的歷史共業,受僱者付出「削減退休金」,政府失去「負最後支付責任」的信任,造成的社會動盪不安。殷鑑不遠,公教退撫條例已有明確「依財務精算結果」補撥退撫基金用罄年度之財務缺口(新、舊缺口),政府若撥補預算「沒跟上」財務精算結果,將使退撫基金的財務雪上加霜,用罄年限將更提前,更遑論基金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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