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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第1807期】陳學聖立委質詢教育部長 教師法惡修欺負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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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第1807期】陳學聖立委質詢教育部長 教師法惡修欺負老師 第1807期         發報日期:108年4月24日星期三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文宣部 陳學聖立委質詢教育部長   教師法惡修欺負老師 感謝陳學聖立委質詢教育部長,替老師發聲: 全教總意見與行政院教師法版本完全不同、絕大多數校園裡校長、老師、家長都非常好沒有紛爭,教育部不要製造紛亂,也不要把師師相護大帽子扣在老師身上。                                                                                                                                    請加入全教總line@,立即掌握最新教育動態 會 址:10452台北市民...

【全教總快訊第1804期】💪全教總再傳捷報!立院「三讀通過」私校退撫條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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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快訊第1804期】💪全教總再傳捷報!立院「三讀通過」私校退撫條例修正案 電子報內容區 第1804期         發報日期:108年4月22日星期一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文宣部   💪 全教總再傳捷報! 立院「三讀通過」私校退撫條例修正案   🕵 ️‍ ♀經濟日報報導 私校退撫條例三讀最快 9 月上路   約 8 萬教師受惠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3745108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一年前推動「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恤離職資遣條例」修法,擬讓私校老師年金制度中的「增額提撥」改為自主化(第 9 條),並加入「退休金續留」(第 10 條)、「人生週期基金預選」(第 20 條)等彈性措施,今日( 9 )三讀通過。   ❤ ️ 感謝立法委員柯建銘總召、段宜康召委、管碧玲幹事長、張廖萬堅、陳學聖、林奕華協助維護私校教師權益。   💯 有圖有文有真相,加入全教總,權益有保障: https://reurl.cc/5KWYq   ☀ ️ 全教總 line@  http://line.me/ti/p/%40zab4589t ☀ ️ 全教總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 (邀請您來按 👍 ) ☀ ️ 全教總各地方工會 http://www.nftu.org.tw/Branch/Branch.aspx                               請加入全教總line@,立即掌握最新教育動態 會 址:10452台北市民權西路27號2樓 ( 交通位置圖請按此 )    電 話:02-2585-7528   傳 真:02-2585-7559 郵政劃撥(僅限捐款)...

【全教總快訊第1805期】💪全國教師會捷報,爭取完全中學行政人力達標!![縣市立設有國中部之完全中學將增加行政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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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快訊第1805期】💪全國教師會捷報,爭取完全中學行政人力達標!![縣市立設有國中部之完全中學將增加行政人力] 第1805期         發報日期:108年4月22日星期一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文宣部   全國教師會捷報,爭取完全中學行政人力達標!! 【縣市立設有國中部之完全中學將增加行政人力】   全教會長期關心完全中學國中部行政人力不足,除在各類會議爭取國中部應有行政人力編組外,更於在 2011 年 12 月 28 日發布「 十二年國教上路,完中資源還不補足嗎 」新聞稿,清楚表達立場。   4 月 8 日本會參與相關會議,確定 108 學年度起,國教署將補助縣市立完全中學將增加 60 多人次行政人力經費到校,並且掌握國教署刻正進行國立學校附設國中部、國小部將有部主任編制之法規研修規劃。   目前全國的縣市立完全中學約有 87 校,經與國立的完全中學比較後,有 40 多所人力確實較為不足,教育部計畫 108 學年度針對這 40 多所學校,給予 60 多人次行政人力經費補助。」,全教會呼籲縣市政府應在經費補助的條件提供下,著手修正組織規程準則,增編行政人力。   有圖有真相,來看看全國教師會過往努力足跡   ️ 全教總 line@  http://line.me/ti/p/%40zab4589t ️ 全教總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 (邀請您來按 ) ️ 全教總各地方工會   http://www.nftu.org.tw/Branch/Branch.aspx (加入各地方工會就是加入全教總)                                        ...

1070510【全教總快訊第1622期】團結真有力 國小鐘點費終於確認調高到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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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快訊第1622期】團結真有力 國小鐘點費終於確認調高到320元 第 1622 期         發報日期:107年5月10日星期四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文宣部    團結真有力 國小鐘點費終於確認調高到320元 全國教師會/全教總重視及爭取老師基本權益 團結真有力,謝謝大家當時的連署支持,短短幾個小時就達門檻連署數,聽說是破了連署達5000最快的紀錄,國小鐘點費終於準備調高到320了! https://www.facebook.com/NFTU.teacher/posts/1771715519518564 相關報導 : ☆鐘點費漲60元  15000名國小代課教師受惠[國語日報] http://www.mdnkids.com/news/?Serial_NO=107335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去年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發起連署,要求調高國小代課教師鐘點費,達到與國、高中相同。教育部長吳茂昆昨天表示,國小與國、高中教師鐘點費有差距,出現不平等對待,因此教育部向行政院建議編列預算,均一教師待遇。 ☆國小代課師鐘點費  明年調高到 320 元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8-05-10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99272?utm_medium=M&utm_campaign=SHARE&utm_source=LINE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去年在公共政策平台發起「國民小學鐘點費應該調為每一節課三二○元」連署,不到一週就有近萬人連署。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全教總長期推動國小鐘點費從二六○元提高到三二○元,除了因為三十幾年沒有調漲外,也和國中及高中的代課費每分鐘八元,形成不平等的狀況。更重要的是,學校有許多鐘點代課教師,即便是專職代課、上滿二十節,每月薪資也不過兩萬出頭,連基本工資都不到。 以上下學期共四十週、一人代滿二十節課估算,總經費一年增加七億。 張旭政昨天表示,基層老師等待此政策的落實已有一段時日,原本希望今年元旦實施卻跳票,教育部從明年才開始實施,不僅得不到老師感謝,反會認為教育部只不斷在拖延,不滿情緒會反映到年底選舉。 ☆教長承諾國小代課鐘點費比照國高...

【全教總第1444期會員快訊】全教總預告9月15日將公告106學年度代理教師聘任是否給足一年 9月上旬敬請密切注意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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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總第1444期會員快訊】全教總預告9月15日將公告106學年度代理教師聘任是否給足一年 9月上旬敬請密切注意回報 發報日期:106年6月23日星期五 理事長:張旭政老師  發報單位:政策部   全教總預告 9 月 15 日將公告 106 學年度代理教師聘任是否給足一年 9 月上旬敬請密切注意回報      據全教總調查,截至目前為止,僅國教署於 105 年 11 月周知各國立學校應給予一學年長期代理教師一整年度的聘期,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仍未給予完整聘期,代理教師仍然只領到 10 個月多幾天之薪資,嚴重影響教師基本權益。 保障代理教師權益    不能一拖再拖,本學年即將結束, 106 學年度代理教師的教甄與聘任作業也即將開始辦理,全教總再次要求各主管機關自 106 學年度起,給予長期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 如: 106 年 8 月 1 日 -107 年 7 月 31 日 ) ,並應修正各主管機關訂定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相關補充規定,取消聘期起迄不合理限制。全教總並將於 106 學年度開學後再次公布各縣市代理教師聘任狀況。     教育部回應全教總對於代理教師聘期說明      106 年 6 月 15 日 國教署   聯絡人:郭宏吉      電話: 02-77367479   電子信箱: e-j173@mail.k12ea.gov.tw 有關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 以下簡稱全教總 ) 在今日 (6/15) 召開記者會要求自 106 學年起給予代理教師一年聘期一案,教育部說明如下: 教育部前已邀集地方政府召開三次會議研商有關「中小學代理教師聘期」會議,會議共識摘述如下: 一、含括上、下學期聘期之代理教師若因業務需要兼任行政職務者,朝支薪至隔年 7 月 31 日之方向規劃辦理。 二、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再聘      含括上、下學期聘期之代理教師,為避免因聘期不連續,導致暑假期間失業,而又未能領領失業補助,爰建議各地方政府朝支給完整年薪方向規劃,並於暑假賦予任務,相關任務應納入聘約敘明。 三、教育部專案補助經...

「教師因為導護案件而被判刑」的真實案例 (20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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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爆卦 ]  過去教師因為導護案件而被判刑的案件整理 《本文出自: https://btrend.amassly.com/post/xRzrGWRiOv/  》 作者 Juhnhood ( 約翰虎 ) 看板 Gossiping 時間 Wed Sep 9 12:07:29 2015 我來寫點真實案例來重申一下老師站導護的潛在危機一下 小弟我是正式教師一名,絕對支持站導護服務家長學生,但也讓大家看看以下內容,嫌文太長的話,可以直接跳到最後一段的結論: 1998 年教育部所提供「校園法律實務」一書中所提及之真實案例說明,摘要整理如下: (1) 導護老師因故未到場站崗,兩名學生被卡車撞死,家長一狀告進法院,因教師未到崗位值勤與學生被撞死兩者間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而獲判無罪。   (2) 導護老師值勤時在場,但因疏忽致學生被車撞傷,同樣家長一狀告進法院, 法院判定這位導護老師應負刑法第二八四條第一項業務過失傷害責任。   (3) 發生在南投縣,一位導護老師因吹哨不當致車輛撞傷人,當事人對車輛駕駛提起民事訴訟,而該駕駛認為是導護老師吹哨不當造成,所以也告該名導護老師,結果法院裁定該教師因非專業交管人員,未受過交通管制訓練也沒交通管制權,卻執行勤務,除需負民事賠償四十萬元外,還判以刑法的業務過失傷害罪定罪。   (4)2005 年 9 月 16 日,花蓮縣秀林鄉佳民國小導師站導護,余姓學生因被罰放學後在校內打掃發生意外而右眼終身失明,家長控告導師,法院認為導師就算執勤,也需找教師替代監督學生打掃之責,判處教師賠償 193 萬元。   (5)93 年 5 月 27 日的判決,台中縣內有一名導師因要執行導護工作,離開教室,結果一名學生不慎遭熱水燙傷腿部,家長怒告老師擅離工作崗位,這名老師被以業務過失起訴,一審並判決有罪。其判決理由是:「教師職責主要在照顧班級學生以確保其安全。」   這些判決都已經成了未來的判例了。 也就是說,就連教育部自己所出的校園法律著作中,也隱約的告訴了所有教師 (1) 你只要在值勤的現場,出事了不管事情大或小,你都有法律責任,被告了一定都會賠償,民事、刑事責任都要背。 (2) 你在現場值勤,最嚴重的其實是你真正的下去指揮交通,那就是標準的違法,因為政府對於指揮交通有非常明確的規定,只有...

1060330教審會提案(董書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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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228-106 年高雄市政府教育審議委員會第 6 屆第 3次委員會議會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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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04全教總新聞稿】禁雙薪修法與旋轉門條款不能虛晃一招 全教總要求各部會嚴以律己、勿推諉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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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04全教總新聞稿】禁雙薪修法與旋轉門條款不能虛晃一招 全教總要求各部會嚴以律己、勿推諉卸責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限制退休公務人員到私校任職領雙薪,惟銓敘政務次長林文燦表示,目前並未規範退休公務人員再任私立學校教職員,且轉任私校、領雙薪的人軍公教三方面都有,希望能夠一視同仁,一起看待這個問題。   教育部長潘文忠則宣布,將修改教育部組織法,增列「旋轉門」條款,限制曾任部長、政務次長、常務次長、主任秘書、司長、處長者,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離職前 5 年內掌理的高教、技職、會計職務相關的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以及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校長。   針對禁雙薪修法與教育部自訂所謂「旋轉門」條款,全教總表達以下意見: 一、       本會肯定立法院朝野委員積極處理禁雙薪修法,但主管軍公教退休事宜的政府部門,不應推託牽延應一視同仁云云,我們希望銓敘部次長所言係指儘速完成同步修法,以規範轉任私校領雙薪的軍公教退休人員,而不是先改完別人再來改我。 民進黨政府執政以來,大張旗鼓在總統府組織年金改革委員會,成效卻備受社會質疑,以禁雙薪肥貓而言,在上一屆國會任內,當時在野的民進黨委員即高度關切,社會對此也有高度期待,完全執政的民進黨理應針對各類人員退休轉任問題主動提案修法,根本不必等到年改會做出決議或提出方案再做行動。 二、       潘文忠部長形容這次修法是「對內部自我約束的法律修正」,對教育部的態度,全教總表示肯定,然而,教育部的旋轉門並未將教育高官轉任私校教授納入規範,也未處理縣市教育局處長轉任私校校長的問題,可謂為德不卒,勢必造成漏洞。 以過去幾位卸任教育部高官為例,多先轉任某校講座教授,後再接任私校校長,就算教育部增訂旋轉門條款,也完全無法約束此類人員。此外,許多縣市的教育局處長,一退下來立刻到私立中小學擔任校長,這其中仍然有利益輸送的疑慮,也得不到社會的認同,此次教育部修法沒有積極處理這一區塊,也令人遺憾。 ----------------------------------------------------------------------------------------------- ●相關新聞鏈結: 自由時報:《...

【105.11.04全教總新聞稿】還給代理教師一年約 全教總要求縣市政府限期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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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1.04全教總新聞稿】還給代理教師一年約 全教總要求縣市政府限期回應   全教總於 11 月 1 日 ( 本週二 ) 召開「誰 A 走了代理教師的薪水 ? 」記者會後,接到許多代理教師的投訴,為了維護代理教師應有的權益,全教總要求各縣市政府於一個月內同意將代理教師聘期改為一年。   代理教師只拿到 10 個月多幾天的薪水,每年一到七月就失業,這對需要養家活口的老師來說是個沉重的關卡,也導致許多代理教師不敢結婚生子。所以,全教總於本週一 (10 月 31 日 ) 召開記者會,陳述此一不合理的現象後,引起許多代理教師的共鳴。特別是國立高中職的代理教師幾乎都是以一年聘約聘用,而縣、市立學校的代理教師卻是 10 個月聘期,不僅是標準的一國兩制,更是對縣市立學校代理教師的剝削。因此,全教總要求縣、市政府應該立刻還給代理教師一年的聘約。   從國教署的資料得知,教育部 105 學年補助 3530 個代理教師員額,以 1 年聘 12 個月領 13.5 個月薪水計算,平均每人年薪是 65 萬元。但倘若以各縣市只發給十個月多幾天的聘期來看,一年只能領到 46 萬多元薪金,加上政府補助的勞、健保費用也不到 55 萬,這相差的 11 萬元到底流向何方 ? 又為何不能給代理教師完整一年的聘期 ? 全教總要求縣市政府「說清楚、講明白」,同時在一個月內承諾還給代理教師一年的聘期和薪水,否則全教總將發動大型抗爭活動。   全教總也呼籲代理教師,自己的權益自己救,認同聘期應該訂為完整一年,就應該加入全教總所屬各工會,以團結眾人之力來爭取合理的待遇,代理教師也才能收到第一手的資訊,並採取集體的行動。   全教總再次呼籲政府應該善待每一個在學校教育孩子的老師,重視代理教師只領十個月薪水的不合理現象,還給代理教師應有的聘期和薪水。 相關新聞報導: 【自由時報】討上萬代理教師薪水 全教總不排除發動抗爭